2014年碩師計劃研究生招生政策規定
作者:在職研究生信息查詢網 來源:在職研究生信息查詢網 上傳時間:2023-06-12
(一)“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4年8月到農村學校報到后,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后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合同的“碩師計劃”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培養學校集中學習。如在校住宿則住宿費自行繳納。
(三)符合條件要求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學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從2014年秋季起研究生實行收費制度。“碩師計劃”研究生學費總額與相同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總額相同,并分兩次交齊,第一次為入學報到時,第二次為第四年返校集中學習時。
助學金:“碩師計劃”研究生前三年任教期間不享受助學金,第四年返校集中學習時,如與原單位解聘且將檔案及工資關系調入學校,則第四年享受助學金,標準與相同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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